5月2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世伦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银俊英、陈国裕、潘存生、苏子喜出席。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分配计划和区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金川区交通运输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金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植树造林、林木保有以及北部草原保护利用专项工作开展了评议;表决通过了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厍运嘏,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海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旭运,市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发宏,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泽明,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